各毕业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表彰在大学期间综合表现优秀的毕业生,充分发挥学生榜样引领作用,鼓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校学〔2023〕12号),现组织开展2024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强烈的家国情怀,立志成才报国。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学分绩点须达到3.5以上。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
6. 大学四年综合评价成绩排名位于年级专业前15%。
7.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良。
8. 在校期间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曾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曾获国家奖学金或2次及以上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3)在《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评级目录》(以创新创业学院颁布的最新版本为准)S类、A类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团队获奖个人须排名第一)。
(4)退役士兵.
(5)响应国家号召支援西部建设,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基层就业。
(6)在社会公益、校园文化等方面表现突出,为学校建设作出重要贡献或赢得重要荣誉,取得较大社会影响。
二、评选名额
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为各学院本科毕业生总数的5%,我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62名,优秀毕业生名额3个。
三、评选时间
5月13日-5月20日 个人申报;
5月21日—6月4日 学院评选、推荐、公示,并将评选结果和材料报学生处。
四、上报材料要求
1、电子版材料:
(1)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
(2)本科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
(3)毕业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统计表(附件3);
(4)个人优秀事迹
并将以上材料于5月20日前发至wdxy_xuegongban@163.com
2、纸质版材料:
(1)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份(附件1);
(2)本科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
(3)毕业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统计表一份(附件3);
(4)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5)个人优秀事迹一份。
将以上材料5月20日前交至物理学院南楼307办公室
太原理工大学物理学院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