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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8阅读数:

一、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学校2023年度下达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2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奖励8000

二、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21级、22级、23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规定注册;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感恩祖国;

4.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一学年学习加权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年级专业范围内均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课程;

5.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超出年级专业范围内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具体标准如下:

①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②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③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④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⑤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⑥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⑦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除上述标准外,具有同等级的特别优秀表现,可在评审过程中提交相关材料。

三、评审流程

1.学院向全体学生公布评选人数及申请条件,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提交个人申请书、成绩单和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辅导员(班主任)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初审。

3.辅导员(班主任)将学生材料交至学工办,确定评审时间后,由全部申报学生参加进一步答辩评审,确定本院拟推荐学生名单。

4.学院组织被推荐的学生按照填表要求规范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5.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确定后,在学院范围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异议,将评审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

学院组织拟推荐学生登陆太原理工大学“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资料录入和提交,学院完成网上操作审核。

四、报送评审材料说明

1.材料内容

(1)成绩单(加盖公章)、个人相关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证书原件也上交学院,学院审核后交还,注:必须为2023—2024学年所获奖项)等,各一式1份,A4纸打印或复印,所有复印材料均需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留档备查),国家奖学金个人事迹材料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A4纸打印)。

注意:规范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示例详见附件4),具体要求为:

①表格为一张A4纸,正反面印制并填写,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②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③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应为评审工作开展学年的上一学年,如2018年秋季学期填表申请国家奖学金,表格标题中学年应填写“2017-2018学年”。

④表格中各项内容可打印,但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⑤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⑥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⑦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院(系)意见”栏中,必须由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作为院(系)意见。

⑧每个落款时间要严格按评选步骤完成时间填写,不应有违反时间逻辑的情况。

⑨学习成绩及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有1项或是2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除需上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以外,还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3)电子版:附件4《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情况汇总表》

五、报送材料时间

电子版和纸质报送材料时间:9月20日上午11:30前,由辅导员审核后,统一报送至物电学院南楼307a办公室程老师处。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