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学院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4-09-19阅读数:

根据《山西省财政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分三个等级,按照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的标准发放(分秋季和春季两个学期发放)

根据本年度下达名额,经测算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

一等

二等

三等

21级微电子

1

3

1

21级应用物理

2

3

2

21级感知工程

3

6

3

21级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7

13

7

22级应用物理

3

6

3

22级感知工程

3

6

3

22级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7

14

7

23级物理

1

3

1

23级应用物理

3

6

3

23级感知工程

4

7

4

23级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7

14

7

合计

41

81

41

注意:如果班级内有名额空缺,则优先同年级进行调配。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规定注册。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感恩社会。

5.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积极上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实践活动。

6.通过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已附上物电学院2023-2024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7.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但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

8.目前正在处分期内的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9.凡符合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烈士子女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可优先申请一等国家助学金。

10.同等条件下,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优先。

11.同等条件下,同一学年内有勤工助学经历和勤工助学时长多的学生优先。

三、评审流程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同时提交个人申请书,因在贫困认定时已收过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等相关支撑材料,所以此次不再重复收集,但需在申请书中说明贫困原因及贫困认定时所提供的支撑材料

2.民主评议。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辅导员(班主任)依据申请条件组织班级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名单,同时签署推荐意见,并在班内公示。

3.各年级各专业辅导员将推荐受助学生名单及相应材料上交学院,由学院进行审核并建立备查档案。

4.学院评选。学院汇总本院学生申报材料后,组织评审,按照申请条件和评选要求确定本院拟推荐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或学院专题会议审定,并在学院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负责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签署意见,将候选人申请资料报送学生处

5.2023-2024学年申报系统调整为“智慧学工”系统,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网上申报时,系统里面的数据应完全与所交纸质版、汇总表完全相同。因此请将纸质版内容留档,以便填系统时查看。

①助学金等级

②户口类型

③收入来源

④每月生活水平

⑤家庭成员(家庭成员是指父母及未成家的兄弟姐妹。每年申请时,应将系统中原有的数据删掉,重新添加家庭成员信息,否则不能修改年龄)

⑥申请理由不能少于200字

6.评选结束后进行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通过学校财务系统直接发放至本人银行账户。

四、报送材料说明

1.报送材料内容

①太原理工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

要求:①首先完成电子表②按照电子表来打印纸质版,③学生签名:学生本人在打印的纸质版上亲自手写签名④辅导员(班主任)审核无误

个人申请书。(稿纸,手写,1000-1500字)

③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即可,电子版需以辅导员为单位统一报送)。

2.报送材料时间

各班级材料以辅导员所带班级为单位,务必于927下午16点将材料报送至物电南楼307以辅导员为单位将电子版信息(附件7)发送给程老师



附件:2023-2024学年物电学院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入库学生)名单(包含21级、22级、23级);

附件3:太原理工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7: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