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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含新型传感器与智能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5-03-26阅读数: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太原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的精神,结合我院2025年招生计划,在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安排。

一、复试对象

一志愿报考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含新型传感器与智能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达太原理工大学复试线的全部考生。

二、复试方式及分组

我院2025年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考生复试分为7组同时进行,考生分组按专业随机产生。

三、复试工作组

组长:张明江

副组长:赵雪霞 杨毅彪

成员:杨玲珍、邓霄、李巍、费宏明、郭龑强、王东、王宇、刘绍鼎,谷志远,刘瑞萍,杜超

秘书:张雍家

四、复试环节

(一)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1.报到

时间:3279:00-12:00, 14:00-16:00

地点:物电学院南楼304

2.资格审查材料

应届考生需提供:

(1) 身份证原件

(2) 准考证原件

(3) 学生证原件

(4)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可延长至20256月)。

往届考生需提供:

(1) 身份证原件

(2) 准考证原件

(3) 毕业证原件

(4) 学位证原件

(5)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可延长至20256月),国(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前从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下载《太原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认真阅读后并确认签字,在进行资格审查时交学院。

(二)复试内容及安排

1.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25328

面试地点:

光学工程/光电信息工程专业:

一组:明向校区科技北楼415会议室,8:30-13:00

二组:明向校区科技北楼511会议室,8:30-18:30

三组:明向校区科技北楼611会议室,8:30-18:30

备考室:明向校区科技北楼709室,8:00-18:30

物理学专业:

一组:明向校区物电南楼 309A室,8:30-18:30

二组:明向校区物电南楼 309C室,8:30-18:30

三组:明向校区物电南楼 305室,8:30-18:30

备考室:明向校区物电南楼304室,8:00-18:30

仪器科学与技术/仪器仪表工程专业:

一组:明向校区科技北楼415室,14:30-18:30

备考室:明向校区科技楼北709室,14:00-18:30

2.主要内容

复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查,复试时长20分钟,主要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一票否决制)

(2)外语水平测试(20分)

(3)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考核(抽题作答)(50分)

(4)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30分)

3.录取办法及录取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依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两部分计算:

录取总成绩=[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折算百分制系数×0.8+复试成绩×0.2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本专业内按照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各自排序录取。

一志愿与调剂生分开录取。

(三)复试注意事项

1.思政品德考核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将完成审查并盖章的《太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政品德考核表》(附件1)在复试时交学院复试小组。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1) 《考核表》填写形式需根据考核单位(考生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的要求选择手填或者打印;

(2) 应届考生需在读学校的院(系)盖党委(党支部)公章;

(3) 往届考生在工作单位盖党委(党支部)公章,无工作的考生可在档案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村委会)盖党委(党支部)公章。

2.复试缴费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晋发改收费函〔2019458号),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缴纳复试费120元后方能参加复试,否则视为放弃复试录取资格。缴费后因本人原因导致取消复试资格或不能参加复试的,学校不予退还复试费。网上缴费具体通知325日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3.体检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4.舆情预案

1加强复试工作要求,维护复试工作权威性和严肃性

1加强复试制度建设,确保复试工作严谨规范。

2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中的作用。严肃招生纪律,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抵制和防止复试工作中的舞弊行为

3严格监管复试过程,并进行全程录像,确保复试工作组织有序、管理到位。

4加强复试考生资格审核,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5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2研究生招生复试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山西省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规定,预防和有效处置研究生招生复试期间舆情突发事件处理,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程度,维护国家教育考试权威性,维护考生利益,促进校园和谐稳定,维护公共安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工作原则
1发现问题,即时上报

发现问题,按照逐级上报原则即时上报,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快,力争把损失或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最小范围。

2统一指挥,系统联动

发生突发事件后,在上级组织领导下,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开展工作,掌握情况,控制局面。

3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发生突发事件时,遵循逐级上报、逐级落实的原则,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突发事件控制在发生地,就地解决,避免扩张;如已扩展,要尽可能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考点、考场及社会秩序混乱和失控。

5重在预防、处置依法

从法规、制度、思想、组织、设备设施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预防措施建设,有效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对于突发事件,应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处置时要善抓时机,果断处置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

6保守秘密、遵守纪律

在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期间,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研究生招生复试过程中学院面试等环节出现的紧急情况,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全事件。

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程序

发生舆情突发事件时应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并按照上级组织的部署逐级落实。

1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人员应当立即控制现场,保护证据,并第一时间报告复试工作组组长。

2复试工作组组长报告学校工作领导组。

3学校工作领导组确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处理突发事件。

舆情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舆情应急,应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1学院各面试小组密切注意舆情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向学院复试工作组报告,对事件进行初步分析,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会议。

2学院复试工作组接到汇报后,召开应急会议,有针对性地布置处置工作,并将舆情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组,及时上报事件有关信息。

3做好突发公众舆论事件的24小时全程处置工作的文字、声像记录工作。

应急处置的信息管理
1信息发布

在舆情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要严格信息发布纪律,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杜绝信息违规发布和错误发布。有关通知和新闻稿应当严格报批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2信息监控

发生突发事件后,发现炒作突发事件,煽动不明真相群众闹事等倾向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及时干预,消除影响。

应急处置的责任

发生舆情突发事件时工作人员擅离岗位的,发生突发事件后隐瞒不报或者报告不实的,发生突发事件后处置不及时或者采取措施不当的,应当根据情节和后果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方式:0351-3176227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