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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我校2025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0阅读数:

各毕业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表彰在大学期间综合表现优秀的毕业生,充分发挥学生榜样引领作用,鼓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太原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校学〔20255号),现组织开展2025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强烈的家国情怀,立志成才报国。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善于思考、积极实践,课程无不及格或重修

5.在校期间曾获“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二)申报本科优秀毕业生,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应满足以下条件:

1.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学分绩点须达到3.0以上;

2.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格

3. 大学四年综合评价成绩排名位于年级专业前30%。

4.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良。

积极献身国防事业,到国家重点科研单位、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创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二、评选名额

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为各学院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0%,我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249名,应用物理学优秀毕业生名额6个,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优秀毕业生名额13个,智能感知工程优秀毕业生名额6

三、评选时间

5月20-5月28 个人申报;

5月28—6月4日 学院评选、推荐、公示,并将评选结果和材料报学生处。

四、上报材料要求

1、电子版材料:

1)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

2)本科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

3)毕业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统计表(附件3);

4)个人优秀事迹500字以内文字材料和一张高清照片

并将以上材料于5月28日前发chengqian2017@126.com

2、纸质版材料:

1)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份(附件1);

2)本科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

3)毕业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统计表一份(附件3);

4)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5)个人优秀事迹一份500字以内文字材料和一张高清照片

专业为单位将以上材料5月28下午16:00前交至物电学院南楼307办公室程老师处。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