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太原理工大学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文件要求,通过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查,开展了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评议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至6月5日,若任何个人或单位对评议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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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