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级本科生的各班级:
按照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24-2025学年(2024年9月-2025年8月)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本科生荣誉称号及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本次评定工作按照“班级测评、年级专业评定、学院审核、学生处督导、学院发放奖学金”的程序,由各班级、学院共同负责完成。请各班级按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进行测评与评定,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本次测评按照《太原理工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评价实施细则、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实行。
一、测评与评定工作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体学生,程序规范、过程透明。
二、评定工作于9月2日前完成。
三、重点提示
1.召开班会,成立评定小组,告知学生评定办法和细则。
2.由学生本人填写《物电学院素质测评明细表》(
附件1)。
3.全部学生的《物电学院素质测评明细表》(
附件1)需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评议小组统一填写本年级本专业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汇总表》(
附件2),班主任/辅导员老师监督,表中注明获奖类别。
说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汇总表》以年级专业为单位出表,如2022级应用物理学专业共有两个班,则由两个班级共同出表。
4. 在班级内部公示综合《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汇总表》(
附件2),同时将优秀本科生奖学金获得情况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辅导员进入学工系统录入本班综合测评成绩表,并完成《2024-2025学年优秀本科生奖学金发放明细》(
附件3)、《2024-2025学年荣誉称号获得统计表》(
附件4)、《2024-2025学年优秀本科生奖学金发放总额统计表》(
附件5)。
四、基本素质测评均需合格、按时注册、无违法违纪行为,评定当学期无纪律处分、评定当学期教务系统记录学习成绩完全,否则不具备获得奖学金资格。
五、请各班级提醒学生及时缴费,处于欠费状态(不论数额大小)的同学,将视为无奖学金申报权限。
六、奖学金评定以年级专业为单位进行评选,不搞班级平均,一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专业学生总数的3%,二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专业学生总数的10%,三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专业学生总数的20%。严格按奖学金评定条件把关,不得突破规定比例,具体评定实施细则参看《太原理工大学物电学院本科生综合评价实施细则、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
附:奖学金人数
| 人数 | 一等奖学金(3%) | 二等奖学金(10%) | 三等奖学金(20%) |
光信22级 | 137 | 4 | 14 | 27 |
感知22级 | 64 | 2 | 6 | 13 |
应物22级 | 63 | 2 | 6 | 13 |
光信23级 | 139 | 4 | 14 | 28 |
感知23级 | 69 | 2 | 7 | 14 |
应物23级 | 65 | 2 | 7 | 13 |
物理2301 | 32 | 1 | 3 | 6 |
共计 | 569 | 17 | 57 | 114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