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物电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度“五四”评选表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2日浏览: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太原理工大学共青团评比表彰管理办法》(校团发〔2026〕2号)相关文件,为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思想政治引领、青年成长成才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在思想引领、志愿服务、科技创新、校园文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开展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2026年度“五四”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奖项设置和表彰名额

本次表彰类型分别为校级青年五四奖章(个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活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专职团干部、优秀团学工作指导老师。具体表彰

指标类型

奖项类别

校级名额(个/名)

院级名额

分配性指标

活力团支部(个)

2

若干

优秀团干部

组织建设

1

学生活动

1

优秀团员

志愿服务

2

创新创业

3

文体社团

2

信息宣传

2

社会实践

2

竞争性指标

青年五四奖章、红旗团支部、优秀专职团干部


二、评选依据

评选要求详见附件《关于做好2025年度太原理工大学五四表彰的工作指引》,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团务能力大赛暨“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的方案》

三、评选流程

1.个人或集体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人和集体填写各项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学院团委。

2.学院团委评选推荐学院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于4月7日至4月8日组织答辩评选,确定拟推荐名单。具体材料答辩信息请关注QQ群内通知:

活力团支部:1093273898

五四优秀共青团干部:1095747687

五四优秀共青团员:1093272719

3.学院公示学院团委对拟申报个人和集体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至校团委。

4.校团委评选审核并公示校团委对各类奖项进行相应组织评选和确认最终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5.校团委下发表彰决定,颁发证书和奖牌。

四、材料上报时间与要求

1.所有申报类别均需填写《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并按照申报表中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申报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专职团干部、优秀团学工作指导教师的个人,均需附一张个人工作照(电子版),不得提交艺术照和自拍大头照。

3.纸质版申报表(附件1-8,一式两份)和事迹材料(附件114月7日(周二)10:00前交至物电南楼302,电子版申报表、汇总表和事迹材料(附件1-11)以“评选类别+班级姓名+团支部”命名,打包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wlxy_tuanwei@163.com


太原理工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团委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