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电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度“五四”评选表彰的通知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太原理工大学共青团评比表彰管理办法》(校团发〔2026〕2号)相关文件,为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思想政治引领、青年成长成才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在思想引领、志愿服务、科技创新、校园文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开展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2026年度“五四”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表彰名额
本次表彰类型分别为校级青年五四奖章(个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活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专职团干部、优秀团学工作指导老师。具体表彰
指标类型 | 奖项类别 | 校级名额(个/名) | 院级名额 | |
分配性指标 | 活力团支部(个) | 2 | 若干 | |
优秀团干部 | 组织建设 | 1 | ||
学生活动 | 1 | |||
优秀团员 | 志愿服务 | 2 | ||
创新创业 | 3 | |||
文体社团 | 2 | |||
信息宣传 | 2 | |||
社会实践 | 2 | |||
竞争性指标 | 青年五四奖章、红旗团支部、优秀专职团干部 | |||
二、评选依据
评选要求详见附件《关于做好2025年度太原理工大学五四表彰的工作指引》,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团务能力大赛暨“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的方案》。
三、评选流程
1.个人或集体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人和集体填写各项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学院团委。
2.学院团委评选推荐。学院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于4月7日至4月8日组织答辩评选,确定拟推荐名单。具体材料答辩信息请关注QQ群内通知:
活力团支部:1093273898
五四优秀共青团干部:1095747687
五四优秀共青团员:1093272719
3.学院公示。学院团委对拟申报个人和集体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至校团委。
4.校团委评选审核并公示。校团委对各类奖项进行相应组织评选和确认,最终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5.校团委下发表彰决定,颁发证书和奖牌。
四、材料上报时间与要求
1.所有申报类别均需填写《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并按照申报表中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申报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专职团干部、优秀团学工作指导教师的个人,均需附一张个人工作照(电子版),不得提交艺术照和自拍大头照。
3.请将纸质版申报表(附件1-8,一式两份)和事迹材料(附件11)于4月7日(周二)10:00前交至物电南楼302,电子版申报表、汇总表和事迹材料(附件1-11)以“评选类别+班级姓名+团支部”命名,打包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wlxy_tuanwei@163.com。
太原理工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团委
2026年4月2日
- 附件【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团务能力大赛暨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的方案.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关于做好2025年度太原理工大学五四表彰的工作指引.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校团发〔2026〕2号 太原理工大学共青团评比表彰管理办法.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太原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个人)申报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太原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太原理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太原理工大学五四活力团支部申报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太原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6:太原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7:太原理工大学优秀专职团干部申报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8:太原理工大学优秀团学工作指导教师申报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9:太原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汇总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0:太原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汇总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1:事迹材料参考模板.docx】已下载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