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学院系(部、中心)机构设置及负责人选聘办法》(校党[2017]27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党管干部;
2.坚持任人唯贤;
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4.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5.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6.坚持民主集中制;
7.坚持依法选任。
二、岗位设置
物理系系主任1名,任期4年。
三、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努力工作、讲求实效,具有与履行职责相符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3.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为人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同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具有独立负责某一方面工作和组织管理、协调的能力,富有进取和创新精神。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具有指导其他同志工作的能力。
5.身心健康。
四、选任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工作表现好,遵纪守法,勤政廉洁,身心健康。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3.应是我院正式在编专任教师,是本学科有发展潜力的学术骨干。应具有教授职称和博士学位,来校工作三年以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任职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所规定影响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正在限制期内的。
六、选任方法与步骤
1.方案公布(5月16日);
2.个人申报(5月16日-5月17日)。
报岗者须认真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系(部)、中心干部自荐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学院党政办。
3.资格审查(5月18日)
由院党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公示(5月18日-5月20日)
5.民主推荐(5月22日)
6.确定考察对象(5月23日)
7.组织考察(5月24日-5月25日)
8.酝酿建议人选(5月30日)
物理学院党委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