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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2阅读数:


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试行)》(校研〔201910号),现组织开展2023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参评年度按照学校规定,完成所有教育教学培养环节,课程无重修现象。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应达到75分及以上。

3.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学术科技、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疫情防控等活动,综合素质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学期间曾获优秀党员”“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校级荣誉称号;

在学期间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荣誉;

在校期间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为社会或学校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校内外产生良好反响,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二、评选名额

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为各学院研究生毕业生总数的3%,我院2023届研究生毕业生39名,优秀毕业生名额1个。

三、评选日程安排

1.学院推荐阶段,522——531日。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进行申报,经学院工作组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天,并于31日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将评选推荐结果(附件2与附件3),以及1~2名代表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事迹材料(博士、硕士均可,事迹模板见附件4)报送至研究生院。

2.学校审核阶段,61——610日。学校评审领导组办公室根据评选程序要求进行校级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确定2023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名单,并为获评人员发放荣誉证书。

请申报同学将附件234(电子版+纸质版)及成绩单和荣誉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于525日前上交,电子版发送邮箱wdxy_xuegongban@163.com,纸质版交物理学院南楼307办公室。

 太原理工大学物理学院

                                   2022522

附件2: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请表

附件3: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报汇总表

附件4:优秀研究生毕业生事迹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