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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含新型传感器与智能控制重点实验室)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5-04-25阅读数: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招收学术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校研〔202512号)和《太原理工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研〔202515号),结合我院2025年招生计划,在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我院2025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对象

现场确认报名材料审核通过,且已完成缴费的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

注:已参加20251月面试的硕博连读(含研一、研二、研三)且考生录取结果为“待定”的,以及已确定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不参加此次复试。

二、 复试时间地点

(一)复试时间

2025428

笔试:8:00-8:20

面试:8:30-12:30


(二)复试地点

笔试:物电南楼304会议室

面试一组:物电南楼309A会议室

面试二组:物电南楼309C会议室


三、复试考核方式(申请-考核)

(一) 综合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

- 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

- 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应用能力的掌握程度,考核方式涵盖翻译、口语对话等

3.综合素质考核(70%

- 考生可采取PPT形式向考核小组汇报(15分钟),汇报内容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英语水平)、研究工作汇报(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汇报。

- 专家提问10分钟。

4.专业能力考核(20%

- 以笔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能力。考生抽取相关专业3道试题,选择2道题进行笔答,试题类型一般为简答题。


四、录取原则

综合考虑复试考核成绩和综合能力评价得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和指导教师,原则上优先录取硕博连读考生。

(一) 录取总数不超过学院总招生计划。定向招生计划不超过1人。

(二) 考虑本校在岗教师优先录取为定向(在职)博士生。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5425